新时期我国高职院校办学评价的发展展望

发布者:宣传部1发布时间:2021-10-31浏览次数:10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健全职业学校评价,不仅为高职院校办学评价的发展提供了技术层面的指导,更是给予了思想层面的引领。新时期我国高职院校办学评价需要进一步凸显职业教育类型特色,营造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教育氛围。

一、建立高职院校办学评价良好氛围,从认识上根除“五唯”痼疾

“五唯”问题是由于现评价主体与评价对象在评价过程中对“交易费用”的相互协调以及传统评价价值观的存留所形成的。一方面,以分数、帽子、论文等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量化指标进行评价,相比于进行综合性评价,能够大大降低评价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另一方面,绩效主义的引入进一步强调了对教育活动的评价以可量化、可比较、可奖惩的细分任务进行运行。对于我国传统以综合性、模糊性评价,依靠评价共同体内部相互秉持、监督的统一价值观的运行方式产生了极大冲击。“五唯”的本意是对评价对象已有成就的肯定,并期望其在之后一段时间内能继续做出贡献,依靠的是评价对象自身的责任感约束。但是,由此也导致部分人利用“五唯”的漏洞,以“五唯”作为获取更多资源的手段,而非一种职责。

基于此,要破除“五唯”对于高职院校办学评价的影响,首先便是从认识上进行扭转。从政府层面要加大宣传和引导,一是加大政策制定、落实与制度改革的力度,从宏观层面把握评价“指挥棒”。二是加大面向社会大众的媒体宣传力度,特别是对于职业教育,要逐渐摆脱人才评价以“唯分数、学历、升学”论英雄。从院校层面要加大学校内部树立理性对待评价的观念,将评价作为发现不足,提升发展的重要手段,特别是当前高职院校在办学中要强化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领导更应该首先树立正确意识,带头营造良好评价氛围。

其次,从内容上,一是要改变现有“五唯”的内容重心,要扩大对高职院校办学的办学效能、发展潜力的评价占比,而不以历史发展结果为主。二是以质量替代数量,注重以代表成果、短期建设成效以及长期建设规划作为评价的重点,而不是各种层次、类型成果的数量比拼。三是切断“五唯”之间彼此的照应关系,将论文与帽子,分数、升学、学历之间的照应关系淡化,如打破以发表论文评帽子,再以帽子为发论文行方便的不正当循环。通过增加综合评价、增值评价、过程性评价等方式,丰富评价内容,将“五唯”之间的联系弱化。

最后,从方式上,一是以分类型、分梯队评价代替注重排序的评价。“五唯”导向被逐渐异化的重要因素在于在量化方式下过于强调前后排序,而对于分数、论文等评价内容来说,1分、1篇之差并不能看出评价对象间的差异。二是强化评价标准的制定,让评价过程有规可循,有章可依。细化对评价内容观测点的说明阐释,让说明可操作、可参考。同时,深化同行评价,依靠共同体成员间对内部标准认知的一致性,对于高职院校办学评价来说,以同行间的模糊性评价能够更好地反映办学过程中的问题。三是加大对评价负面行为的惩罚机制,通过完善立法、政策等方式,增加对评价过程中产生不公平、不科学行为的责任主体的惩罚力度。

二、将产教融合作为院校办学评价逻辑起点,进一步凸显职业教育类型特色

对于高职院校办学评价要进一步凸显高职院校对于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相融合的类型特色。这种融合更加注重高职院校与产业、行业以及企业之间知识的交流机制建立。一是知识的萃取机制,将产业中的新业态、新技术以及部分隐性知识进行颗粒化,并依据学科、产业链等逻辑进行重构,并落实在高职院校课程、教材、教法、实训场所等方面的建设上。二是知识的输出机制,通过人才供给、技术服务等方式,将重构后的知识再次转化为推动产业发展的生产力。两者结合形成“产业—场景—人—行为数据—知识图谱—学校”双向贯通的知识交互机制,让学校能够将产业发展所产生的新知识进行快速萃取,并反馈在对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上。

首先,在认识上,要将产教融合的主题始终贯穿高职院校办学评价。产教融合是推进高素质创新型和应用型人才教学改革的主要线。将评价的内容范围立足于区域产业发展,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评价也作为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一部分,而不是局限于教育内部的人才培养评价,进一步加大高职院校对外产出效能的评价,如技能培训、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增加高职院校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的评价比重。

其次,在内容上,要注重对产业知识萃取的有效性与服务持续性的考察。一是对于高职院校办学过程中人才供给的评级要增加毕业生就业后动态发展的跟踪评价,将毕业生工作后的工资涨幅、岗位晋升、技能提高纳入人才供给的评价。二是对于高职院校办学中人才培养过程,将课程、教材、实训场所等软硬件建设是否与区域产业形成紧密联系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并且加大对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高质量兼职教师队伍等教师队伍建设的评价,侧重教师队伍内部教师间理论与实践、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互补协同机制评价。三是对于高职院校办学中对区域的辐射作用,要注重办学成效对产业发展、人才成长等方面的持续作用,凸显辐射作用所产生的具体效能,如增加高职院校对企业技术服务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收益、对区域高级工以上培训的承载水平等。

最后,从方法上,高职院校办学评价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其内部督导的目标导向,分建设梯队评价,根据院校发展水平的不同采取不同侧重点的评价方式,如对于发展水平较好的高职院校可以侧重考虑其对区域产业发展的贡献度等,对于发展水平欠佳的高职院校可以侧重考虑内部师资队伍、课题教学质量等。二是积极探索将第四代评价运用到高职院校的评价实践中,打破以往评价的管理主义倾向,充分关注多元主体参与评价,以协商为途径达成共同心理建构,构成“回应—协商—共识”的线索,逐渐形成对企业、行业、家长等评价主体的评价工作常态化,通过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错开评价工作与评选评优工作。尝试将高职院校办学质量纳入区域舆情监测系统中,从民生方面深化对高职院校办学中社会服务的评价,并进一步丰富多元主体参与评价的方式。

三、增强对双高院校办学的个性化评价,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双高计划并不是对示范校、骨干校以及优质校建设计划的延续。双高计划将高职院校的高质量发展从传统放在国家教育体系,补充教育短板转变为立足国家产业经济重大发展战略,深化产教融合,以坚持扶优扶强、持续推进在我国高职院校中建立起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样本院校。

基于此,对于双高院校办学评价要创新传统对高职院校办学评价的模式,对评价重点要根据国家、区域产业发展战略布局进行不同程度的偏移。首先,从认识上,对于双高院校办学评价要厘清三对关系。一是高水平高职院校与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对于高水平高职院校办学的评价要突出综合实力的全面提升,与内部专业间相互协同体系等方面的评价,对于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院校则要突出专业群建设对整个办学水平自下而上提升的作用。二是专业群建设与人才培养。注重对专业群建设与人才培养应该系统化设计的评价,让学生真正受益于专业群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三是专业群建设与产业技术服务。应从外部面向生产场景,跨专业整合师资、资源对产业进行技术支撑以及群内教学质量提升两方面共同考量。

其次,从内容上,双高院校办学评价要侧重对专业群建设成效、高职院校办学深水区问题突破以及服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三个方面。一是要以专业群建设作为双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观测点,一方面关注由专业群带来的院校组织架构的优化,另一方面从专业群的组群逻辑与区域产业链对接度、群内专业课程体系的技术知识共享度、群内实训场所对系统生产情景的模拟度等方面评价专业群对群内专业资源整合的效能。二是关注双高校对当前高职院校办学深水区问题解决的评价,如对多元主体参与办学的探索、职教高考的实施路径、1+X证书制度的推进策略等。三是对双高院校服务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重点评价高职院校对“启蒙—体验—规划—教育—培训”纵向上系统化的建设成效以及横向上与普通教育相关贯通的机制建设。

最后,从方法上,一是要引导并强化双高院校内部的自我评价总结。双高院校建设没有可直接借鉴的经验,双高院校对于专业群建设、资源整合等方面建设任务都是一次未知的挑战与摸索。因此,双高院校的评价更需要关注自下而上经验的总结与模式的提炼,通过与专家、同行间的不断交流,促进高职院校内部办学质量常态化自我评价。二是双高效的评价要做到可持续、可流动,将双高项目成为促进双高院校起到引领示范,内涵发展的责任,而不是成为对双高院校历史成就的总结。三是形成“国家+省域”的双层评价方式,从国家层面形成对双高院校建设达标性建设内容的规范,而在省域层面进一步针对区域发展诉求形成对区域内双高院校特色的有评价指标。